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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铁路安全提供长期稳定有力的法治保障

时间:2020-05-15 09:22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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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铁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建立人民满意交通跑出了“加速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劲“引擎”。随着铁路网的快速扩张、运输规模的持续扩大、技术装备的迭代升级,铁路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和复杂。

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铁路发展必须坚守的底线。铁路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做好铁路安全工作,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快形成与交通强国铁路篇相适应的铁路安全治理新格局。

增强法治意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安全治理的能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保障安全、维护稳定,以法治的力量凝聚共识、统筹力量、打破瓶颈、保障秩序,把法治的要求贯穿到铁路安全治理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让法治成为铁路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

坚持科学立法,在法治轨道上促进铁路安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加快推进《铁路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重点法律、行政法规的制修订进程,支持地方开展铁路安全相关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完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相关配套制度,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相互衔接的铁路安全防护制度体系。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确保各项制度深刻反映经济社会和铁路安全发展规律,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铁路高质量发展。

坚持严格执法,不断提升铁路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加强学习培训,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办法》的各项制度规定。围绕铁路运输、工程建设质量和专用设备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既突出高速铁路和旅客列车安全,又抓住普速铁路安全毫不放松,加大监督检查、源头管控和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运用巡查督导、问题督办、问责约谈、处罚强制、联合惩戒等措施手段,坚决查处危害铁路安全各类违法行为。积极构建协同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综合发挥行业监管、属地监管效能,共同打造多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铁路安全监管体系,使铁路安全监管真正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

坚持深入普法,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铁路安全防护知识,积极培育全民自觉守法、主动安全防护的良好法治环境,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铁路安全治理共同体,把平安铁路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圆越画越大。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让我们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切实担负起做好铁路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抓紧抓细抓实铁路安全各项工作,守护好铁路安全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