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的温馨提示。
据悉,根据2018年10月15日发布实施的《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年)》,分四个阶梯递减给予提前淘汰的老旧车相应资金补贴。其中,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为补贴第四阶梯!
据了解,《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年)》规定,在以下日期内淘汰老旧车才可参加淘汰补贴:
一是自2018年7月1日(含)至2018年12月31日(含)期间报废淘汰的国I汽油车;
二是自2018年7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报废淘汰的国II汽油车和A类车;
三是自2018年7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报废淘汰和转出淘汰的国III柴油车和B类车。
其中,提前淘汰的柴油车最高补贴9.5万元,汽油车最高补贴2.5万元。
以下车辆不能参加补贴:
一是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车(指未提供《非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车承诺书》以及提供了真实完整的财政供养单位车辆信息的非自然人车主的老旧车);
二是办理了转出手续,但没有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完转入登记签注手续的车辆;
三是非依法报废注销的老旧车;
四是黄标车。
深圳车主想要获得这一阶段的补贴,这些事项要注意:
1、确保车辆的淘汰日期在2018年7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
报废车辆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
转出车辆以老旧车最后一次转出深圳时《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日期为准,逾期淘汰的将不能享受补贴。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因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不同的车辆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若决定参与淘汰补贴,车主在办理老旧车拆解报废、转出签注之前务必咨询公安交警部门,确保所取得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载明的“注销日期”在2020年6月30日(含)之前,或《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日期在2020年6月30日(含)之前。
2、确保在2020年8月31日(含)前办理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申请手续,逾期将不能办理补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