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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降低深度贫困地区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进一步降低深度贫困地区物流成本,确保途经20个深度贫困县的12条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标准为全区最低水平。
《方案》明确,今年5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停止收取河池至百色、河池至都安、三江至柳州、马山至平果、来宾至马山、百色至靖西、靖西至那坡、百色至隆林、乐业至百色、崇左至靖西、贺州至巴马(钟山至昭平段)以及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货车桥隧路段通行费。此次调整中涉及的桥隧共计146座,免收费里程约190.4公里。
此次调整后,通行12条高速公路时,一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为每车每公里0.4元,二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每车每公里0.89元,三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每车每公里1.49元,四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每车每公里1.89元,五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每车每公里2.19元,六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每车每公里2.33元。经测算,该政策预计每年平均降低深度贫困地区货运车辆通行费1.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