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
(截图来源:中国政府官网)
万联网记者注意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对外发布。
《意见》指出,近年来,社会物流成本水平保持稳步下降,但部分领域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物流成本出现阶段性上升,难以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意见》中共包含六条,分别是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
记者注意到,《意见》全文具体措施均详细对应到相关负责部门。
//《意见》提及保障物流用地需求,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推动了新零售业线上业务的发展,继而加大了消费市场对物流仓储的需求,近来,记者注意到,物流地产更是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诸如顺丰、京东、圆通等头部快递企业纷纷布局物流地产。
万联网记者注意到,《意见》也重点提及对重大物流用地指标给予重点保障融资支持。
在第二条“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下的意见措施中,《意见》首先提及要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对国家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冷链物流设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保障;支持利用铁路划拨用地等存量土地建设物流设施;指导地方按照有关规定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这一条重点由自然资源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意见》还提到要完善物流用地考核。指导地方政府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考核指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此外,万联网记者注意到,《意见》还提及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意见》提及要拓宽融资渠道,表示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物流企业融资支持,鼓励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推广“信易贷”模式。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和差异化考核激励政策,明确尽职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物流产业发展基金。
《意见》也提到要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鼓励保险公司为物流企业获取信贷融资提供保证保险增信支持,加大政策性担保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担保支持力度。发挥商业保险优势,支持保险公司开发物流企业综合保险产品和物流新兴业态从业人员的意外、医疗保险产品。
万联网注意到,近来“供应链金融”的身影也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国家不同行业领域的政策中,这也证明供应链金融的作用也在国家层面得到更为深度的认可,此次物流降成本相关的《意见》以及此前的国务院多次国务院常务委员会上提及“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 支持核心企业以预付款等形式向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支付现金”、“ 支持企业以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等进行融资”等支持政策也证明了这一点。
//降物流成本,《意见》还有一系列重磅举措落地//
物流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环节。近年来,物流降本增效积极推进,社会物流成本水平保持稳步下降,但部分领域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仍然突出,难以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因此在“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之外,《意见》还有一系列重磅举措落地。
在“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中,提及要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加快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建立严厉打击高速公路、国省道车匪路霸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推进通关便利化。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开展铁路市场化改革综合试点。
提出要“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其中重点提到要落实好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等物流领域税费优惠政策,万联网记者注意到,在疫情的影响下,除了物流地产迎来新的机遇,物流仓储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疫情加速了电商的发展,也将机遇带到了物流仓储市场的面前,有调研数据显示物流仓储的空置率维持在4.0%和2.9%低位,《意见》对于相关物流仓储用地给予优惠,这无疑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物流仓储市场发展;此外,《意见》还提及降低公路通行成本、降低铁路航空货运收费、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
在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中,《意见》提到要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加强列车到发时刻等信息开放。降低货车定位信息成本,规范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服务商收费行为。
“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中提到要破除多式联运“中梗阻”,持续推进长江航道整治工程和三峡翻坝综合转运体系建设。完善物流标准规范体系,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托盘和包装基础模数。
最后,《意见》还强调要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研究制定2021-2025年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继续实施示范物流园区工程,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万联网记者注意到,此前三月份,国家发改委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通知,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此外,《意见》提及要培育骨干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智慧物流。积极发展绿色物流。
注:部分资料来源国务院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