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文/厦门晚报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段修毅 图/陈立新) 今日0点6分,厦门海关系统放行福建首票跨境电商B2B(企业对企业)出口货物。该票货物主要为层架、酒架、餐车等。这也是福建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业务,该单的放行标志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厦门关区正式启动。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迅猛发展,已成为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海关总署于今年6月12日发布公告,决定厦门海关等首批十个试点海关,于7月1日起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试点。
海关实行全程通关无纸化,系统自动比对,促进企业便利通关。对单票金额在5000元以下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以通过清单申报的方式通关,较普通报关单减少了57项申报要素。符合条件的申报清单还可按照6位HS编码简化申报,企业申报更为便捷,通关效率大幅提升。
对于有批量出口需求的跨境电商企业,可选择海外仓模式集中出口。据厦门欣维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供应链副总经理周晓明介绍,其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超过1亿元,通过海外仓模式出口相比通过邮递、快件渠道直接寄递给境外购买人,全年可节约物流成本约2000万元。
跨境电商B2B出口和退货货物可按照“跨境电商”类型进行转关。此举可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物流通路、成本不稳定的困难。
海关创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退运监管,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一年内退运进境的,以企业和商品为单元建立底账数据,企业多个报关单出口的货物可在同一报关单退回,解决企业退货难的难题,进一步节约企业成本。
【名词解释】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
主要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或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