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委托中物联协助开展物流行业信用建设工作中有关建立行业“红名单”制度的指导要求,推进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物流行业新型监管方式,健全物流行业的守信激励机制,增强行业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开展A级物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的基础上,依据《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评价指标》以及《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管理办法》开展首批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以下简称守信典型企业)的评价工作。请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充分发挥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职能,积极加入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评价对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流企业。且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其公共信用、市场信用具有模范和表率作用,达到规定情形的。
二、评价依据:守信典型企业评价工作的依据是《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评价指标》以及《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管理办法》,相关资料可访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守信典型企业网上申报系统”)http://red.chinawuliu.com.cn。
三、评价流程:“守信典型企业”评价工作采取由物流企业自愿向中物联申报、由获得中物联授权的地方物流协会初审(当地没有中物联授权机构的申报企业由中物联网络部负责初审)、中物联守信典型企业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评价、公示、通告和授牌六个环节组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向获得“守信典型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颁发牌匾及证书。
四、申报方式: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守信典型企业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首批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评价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