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物流在矿石、煤炭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港口的设计开发力度。
8月15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下称《规划》)的通知",提出要把《规划》实施作为深化陆海双向开放、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加快通道和物流设施建设,提升运输能力和物流发展质量效率,深化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促进交通、物流、商贸、产业深度融合,为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西部陆海新通道毗邻东南亚,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辐射范围内矿产资源丰富,工业基础好,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规划》提出,建设自重庆经贵阳、南宁至北部湾出海口(北部湾港、洋浦港),自重庆经怀化、柳州至北部湾出海口,以及自成都经泸州(宜宾)、百色至北部湾出海口三条通路,共同形成西部陆海新通道的主通道。建设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发挥海南洋浦的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作用,提升通道出海口功能。依托广西北部湾港,积极推进临港工业、国际贸易发展;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洋浦航运交易所积极推进长江及珠江-西江沿线临港产业转型升级。
《规划》明确要积极发展大宗商品物流。发展金属矿石、煤炭、油品、粮食等大宗商品物流,探索煤炭、粮食等集装箱化运输,推动大宗商品物流向以国家物流枢纽为载体的集约模式转型,构建集在线交易、实物交割、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于一体的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促进物流枢纽与相关生产企业仓储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降低库存和仓储成本。
此外,《规划》还提出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国际合作园区,加强国际产能合作。
政策方面,《规划》将研究在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主要港口和内陆国家物流枢纽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可行性。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等按既有渠道积极支持交通及口岸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灵活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全程运价机制,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新通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