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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经营者对托运人与承运人基本服务流程及要求

时间:2020-05-15 09:25 来源:好伙伴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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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操作规程,完善平台功能,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服务品质。那么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对托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做到最基本的服务流程及要求

 

一、信息审核
网络货运经营对于信息审核需要十分严格与准确,信息审核包括 托运人信息与实际承运人信息审核。

对托运人信息审核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营业执照扫描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托运人为自然人的,网络货运经营者应登记并核对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留存有效证件扫描件。

对实际承运人信息审核包括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号;车辆牌照号、车牌颜色、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车辆道路运输证号、车辆行驶证档案编号、车辆总质量、核定载质量、外廓尺寸;实际承运人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留存以下有效证件扫描件:驾驶员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实际承运人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扫描件(4.5吨及以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无需上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驾驶员,无需上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二、签订合同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合同法》的要求,分别与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当事人信息:包括托运人、收货人、网络货运经营者、实际承运人的名称、联系方式;服务内容:包括货物信息、运输方式、起讫地、运输价格、时效要求等;当事人权责关系;运费结算方式;合同保存时间自签订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网络货运经营者需对实际承运人与托运人资质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双方才能在平台进行收发货业务。网络货运经营者应确保线上与线下提供车辆与驾驶员信息服务信息一致。网络货运经营者需做好以上信息服务与流程,为物流行业的发展做出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