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全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获悉,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荣获“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综合评价在全国(不含直辖市)排名第十,与“十一五”检查结果相比进步4名,创历史最好成绩。其中,普通公路排名第十二,进步6名。
“十二五”期间,全省秉持建管养并重的理念,积极开展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省委、省政府在政策、资金、用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省政府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纳入了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出台了《加强“十二五”期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意见》等多个重要文件,给予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更多实质性政策和资金支持。
五年来,全省投入养护资金239.8亿元,为“十一五”的1.8倍。地方各级政府主动落实责任,加强公路事业发展资金保障,确保了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危桥改造、养护大中修等养护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公路两侧控制线内违章乱搭乱建、乱堆杂物等行为,查处公路违法涉路设施309起,依法拆除77处,净化了公路行车环境。
五年来,全省新增公路里程1.7万公里,公路总里程达15.7万公里,是“十一五”末的1.12倍。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088公里,高速公路总体技术状况(MQI)和平均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每年均达到95以上,路网通达能力、路况水平、路域环境显著提升。
目前,已打通24个出省通道,基本形成了“纵贯南北、横跨东西、覆盖全省、连接周边”的高速公路网。普通国省道累计完成升级改造2700公里、路面改造及养护大中修7900公里、危桥改造659座。
在国省道规划调整前路网中,全省普通国省道二级及以上比例由“十一五”末的75.1%提高至82.2%,普通国省道优良路率达85%以上。随着国省道规划调整,全省100%的县城和82%以上的乡镇将实现有普通国省道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