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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自贸区扶持措施将出台

时间:2017-03-16 11:41 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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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高标准高水平建设11个自贸试验区,并全面推广成熟经验,相关工作进展引起了各方关注。近日,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公开表示,海关部门正在加快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和复制推广,并抓紧出台实施对第三批自贸试验区的支持措施。分析认为,在既有国际市场越来越有限的背景下,未来我国的外贸红利将逐渐内生化,也更有赖于监管制度创新等措施发挥效用。

谈及下一步工作,于广洲表示,海关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加强探索,对于第三批新设的7个自贸试验区,将按照围绕定位、注重特色,创新引领、分类施策,先行先试、复制推广的原则,研究制定海关支持措施,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正在抓紧出台实施。

据了解,从2013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我国陆续批准了三批11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一个由南至北、由东至西的“1+3+7”的自贸试验区试点新格局,承载着我国进一步以开放促改革的使命。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进一步提出,要在建设好高标准自贸区的同时,全面推广成熟经验。

在此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时任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曾公开表示,自2013年启动至今,自贸区用两万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吸引了全国1/10的外资,期间取得的114项试点经验已经复制推广到全国。“例如在开放方面,投资的准入限制得到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也压缩了1/3以上,在一些领域,比如增值电信、新能源、汽车电池、加油站建设经营等,企业进入的门槛进一步降低,”高虎城表示,“今后,针对新设立的自贸试验区,有关部门将聚焦国资国企改革、西部开发等重大主题,开展差别化的探索。”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直言,如果说此前我国的外贸优势多是入世带来的红利,那么未来的外贸红利将逐渐内生化,因此地方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在主动布局中创造机会,自造红利,“例如‘一带一路’的提出就是主动打造机会,开拓新空间,地方的对接也是如此,打个形象的比喻,我们过去是耕耘为主,现在则是既要耕耘又要育田开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