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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物流业“降成本”的良好势头

时间:2017-03-27 10:30 来源:经济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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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低物流成本,是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物流领域“降成本”取得积极成效,但仍有较大潜力,相关工作不能松懈。为此,要继续改善物流业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以创新发展、协调发展促进物流产业升级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为11.1万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为14.9%,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每万元GDP所消耗的社会物流总费用为1490元,比上年下降6.9%,由此带来近8000亿元的经济效益。

  降低物流成本,是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使物流领域“降成本”取得积极成效。统计显示,2013年至2015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分别为18%、16.6%和16%;到2016年,我国提前4年完成《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设定的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降至15%以内的目标。

  在充分肯定积极进展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在降低物流成本上仍有潜力。目前,我国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不仅比美、日、德等发达国家高出一倍左右,也高于印度、巴西等其他金砖国家,高于全球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左右。按照我国GDP的目前规模计算,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如果能够达到美国2010年8.3%的水平,可每年新增经济效益5万多亿元。与此同时,企业通过物流业降成本的需求十分迫切。目前,我国制造业生产成本中仍有三成左右被物流占去,远高于发达国家的10%至15%。

  因此,降低物流成本的工作不能松懈。

  首先,要继续改善物流业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2016年,物流相关政策、规划密集出台,当前要加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减轻物流企业税费负担,确保物流业特别是公路运输业“税负只减不增”;加大收费清理力度,降低收费标准。过路过桥费目前已占公路运输成本的三分之一左右,经过连续治理,公路“三乱”问题已有所收敛,但仍需规范车辆超限处罚标准,杜绝“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现象;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成本。

  其次,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历史数据测算,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每上升1%,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就下降约0.5%。2016年受产业结构优化影响,这一比率比上年下降约0.7个百分点,相当于减少物流成本消耗约5000亿元。同时,也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物流运行效率稳步提升。通过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推动运输方式转型升级。

  再次,要以创新发展、协调发展促进物流产业升级。具体来说,就是以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为物流产业转型升级开辟新道路。物流业也要顺应智能制造、服务制造新要求,主动适应“制造强国”所需要的供应链服务。数据显示,我国工业和商贸业采用专业物流服务所占的比例在六成左右,与供应链发展程度相对较高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未来深度融合的潜力依然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