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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引领交通转型升级 ——《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2017-04-07 11:04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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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5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简称《方案》),阐述了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及基本原则,从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综合防治、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强化生态文明综合治理能力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的15项重点任务,并制定了强化组织领导、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宣传教育3项保障措施。

  《方案》是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必要举措,对于统筹推进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要求具有重要意义。本网特邀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对《方案》进行解读。

  愿景

  绿色发展水平适应 全面小康社会要求

  《方案》提出,到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交通运输结构显著优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基本建成,城市公交优先战略全面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建设和运营技术全面推广,土地、岸线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清洁运输水平显著提高,营运车船污染排放有效控制,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广泛应用;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行业绿色发展意识逐步提高;行业绿色发展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基本适应。

  2020年目标

  “公交都市”城市基本覆盖地市级以上城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比例达60%以上。

  营运客车、营运货车和营运船舶单位周转量能耗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2.1%、6.8%和6%,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能耗下降2%。

  全国大型专业化码头、运输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污水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均达100%。

  任务1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铁路、公路、水运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重点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和一体化发展。鼓励联程运输服务模式,大力发展以城际铁路客运为主体的大容量、快速捷运系统,加快构建高效顺畅的多式联运系统。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加快建设快速公交系统和公交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到2020年,“公交都市”城市基本覆盖地市级以上城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比例达60%以上。

  推进交通运输智能化。推进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深度融合,推进交通运输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建设覆盖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城市公交等领域的信息引导系统。提高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系统覆盖率。组织实施“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高效物流”等示范项目,开展信息服务“畅行中国”专项行动。继续推进交通一卡通跨区域、跨方式互联互通。

  提升交通运输清洁化水平。推动运输装备专业化,推进内河船型、货运车型标准化,到2020年,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5%,长江干线船舶平均吨位超过2000载重吨。完善汽车绿色维修技术和管理流程,鼓励企业进行绿色维修设施设备及工艺的升级改造。研究制定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I/M制度),到2020年,全国一、二类维修企业的危险废弃物规范处置率达到95%以上。

  优化运输能源消费结构。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和客货运输领域的应用,继续实施道路运输车辆和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制度。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加快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到2020年,营运客车、营运货车和营运船舶单位周转量能耗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2.1%、6.8%和6%,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能耗下降2%。

  任务2

  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修复。严格遵循主体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空间管控要求,将生态保护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重点推进生态选线选址,降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植被保护与恢复。推进旅游风景道建设,加强旅游公路沿线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针对早期建设需要进一步修复生态环境的交通基础设施,鼓励开展生态修复。

  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推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建设,推进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使用合规普通柴油。推动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开展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鼓励采用先进工艺减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废气排放。

  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水污染防治。推动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和垃圾等污染物的接收设施建设,并确保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之间的有序衔接。推动港口、运输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鼓励节能环保型船舶建造和对既有船舶实施污水储存设施改造。到2020年,全国大型专业化码头、运输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污水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均达100%。

  提升交通运输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立健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推动重大海上溢油事故应急处置部际联动,有序推进《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年)》相关建设任务。强化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设备配备和应急能力建设,提升溢油事故监视监测能力和应急人员专业化水平。

  任务3

  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推进土地和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采用合理选线选址、优化建设方案、永临用地结合等措施提高新建交通基础设施的用地效率,改扩建和升级改造工程应充分利用既有走廊或场地。加强岸线使用监管,制定并推进实施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控码头岸线过度超前审批,完成全国港口深水岸线资源普查,在长江干线开展无证码头治理工作。

  推广废旧材料综合循环利用。积极推动沥青等废旧路面材料以及钢材、水泥等建材循环利用,扩大粉煤灰、煤矸石、矿渣、废旧轮胎等工业废料综合利用,开展疏浚土、建筑垃圾等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无害化处理与利用。到2020年,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

  任务4

  强化生态文明综合治理能力

  建立健全绿色交通发展制度和标准体系。推进绿色交通评价、统计等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节约能源管理办法。持续提升营运车船能耗监管能力,推进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营运车船能耗监测工作,继续推进车、船、路、港千家企业所在地区建立能耗监测系统平台,逐步构建交通运输能耗系统平台和数据库。

  提升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支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和示范应用。重点支持清洁能源应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交通大气污染防治、特长隧道节能、生态型护岸、船舶尾气处理、码头油气回收治理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应用运输装备节能驾驶、节能操作技术。

  组织开展绿色交通示范项目。继续做好“十二五”期续建的区域性主题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及收尾工作。鼓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继续开展绿色交通示范创建工作,重点在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清洁化运输装备、高效化运输组织模式等方面积极实践。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区、绿色公路示范、绿色港航示范和绿色交通企业示范。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参与海运业减排的全球治理,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国际海事组织(IMO)等框架下国际谈判与合作,深入开展国际谈判的支撑研究,以及国内应对和履约研究。鼓励利用多双边渠道,加强与国际组织、国外企业和研究咨询机构等的交流合作。

  本文由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