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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批4月新规来袭!油价下调、高速通行费优惠、治超力度加大

时间:2019-04-04 08:54 来源:中国物流行业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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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进入4月份了!4月份将有一批货运政策来袭,这些政策与我们每位物流人息息相关。话不多说,详细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1

增值税调整,4月1日油价下调!汽柴油每吨降超200元

据此,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25元和200元,自2019年3月31日24时起执行。据多家分析机构测算,折合92号汽油每升下降0.18元,0号柴油每升下降0.17元。

4月1日降税政策实施之后,最先做出调整的将是以加油站为主的终端,同时考虑到3月29日成品油上调80元/吨,在空好效果抵消后,卡友们届时将会享受到汽油约0.12元/升,柴油约0.10元/升的降价红利。

02

4月1日起重庆 三轴限载25吨 四轴限载31吨

前几天我们就收到了卡友在重庆收费站拍摄的“宣传单”,其中针对三轴载货车、四轴载货车给出了明确的限载规定。近日,再次收到最新消息,重庆地区此次动真格。

1、三轴载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5吨;

2、四轴载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1吨。

据了解,自2019年4月1日起,该项规定正式在重庆开始执行。处罚标准如下:

1、车货总重超过限载标准,但是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

2、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根据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提示,执法队伍将对违法超限车辆依法处理,并在重庆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实施入口“黑名单”拦截,违法车辆将受到严格的通行限制,望各位卡友提前做好准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03

湖南:4月1日起全面禁止超载货车上高速 所有高速入口开启称重检测

3月20日,湖南省省治超办发布《湖南省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实施方案》,方案表示:从4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将启动入口治超,即对经称重检测确认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实施阻截,禁止其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按实施方案,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行动分三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2019年3月底前,已完成入口检测设施安装的相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入口称重检测设施设备、收费系统等进行调试完善;

整治阶段--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湖南全省高速公路同步启动入口称重检测,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高路;

常态阶段--2020年起,湖南省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将进入常态化,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通过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行动,湖南省将逐步完善路地、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协作机制,通过治超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监控,严厉打击强行闯卡、故意堵塞车道、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维护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和社会稳定。

04

四川4月1日起对货车差异化收费 最高优惠15%

据悉,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降本增效,着力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从2019年4月1日0时起,四川省将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计重收费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

具体而言,2轴、3轴普通货车在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内连续行驶100公里~200公里的,53个高速公路路段的通行费优惠5%;连续行驶200公里以上的,53个高速公路路段的通行费优惠10%。

4轴以上(含4轴)普通货车在全省高速公路网内连续行驶100公里以内的,53个高速公路路段的通行费优惠5%;连续行驶100公里~200公里的,53个高速公路路段的通行费优惠10%;连续行驶200公里以上的,53个高速公路路段的通行费优惠15%。

05

合肥车主请注意 4月1日前这个证记得办理

为控制合肥市区机动车通行总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城市建设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基本需求,交警部门从2月25日起开始进行2019年度机动车市区禁行区域通行证发放工作。

2月25日起全市将开始发放2019年度市区禁行线路通行证,交警部门将在2019年4月1日起,对未换领新证、无通行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查处工作;2019年4月1日前,2018年度通行证仍然有效,原证件按照2018年度通行证管理办法执行。2019年度我市共发放5大类19小类通行证,2019年度通行证和去年相比增加三小类取消一个小类。

通行证办理实施“黑名单”制度,所有通行证背面均附有通行规定说明及防伪二维码,对于有以下情况的,由路面执勤民警没收证件、依法处罚并将情况抄送至秩序科,由秩序科将车辆列入“黑名单“,本年度内不予办理。

(1)使用伪造、涂改、其他车辆通行证的;

(2)使用过期及与规定使用车型不符通行证的;

(3)渣土车、搅拌车载明的车辆及驾驶人与实际不符合的;

(4)违反通行证通行规定,累积5次的。

06

甘肃:5月前 实施货车高速通行有望进入全计重时代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拟在4月3日上午,对甘肃全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货运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举行听证会,以确保在2019年5月前实施,本次会议的目的是拟将现有的按车型和重量的计费模式,调整为全计重收费模式。

按照要求,高速公路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备选方案中,并拟定三套听证方案,方案基本费率标准均低于成本监审的载货类车辆单位定价成本0.128元/吨·公里。

1、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7元/吨·公里。并保持计重收费模式下通行费收入与按车型收费模式下通行费收入基本持平。

2、甘肃省高速公路路网基本费率均为0.075元/吨·公里。改组方案设计思路实行单一费率,适度降低宝天等高成本路段的基本费率水平。

3、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75元/吨·公里。

除此高速公路三组方案外,甘肃在实行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后,按照由车型收费向全计重收费平行转换的基本原则,其基本费率单位由按车型收费模式下的“元/车·次”转换为全计重收费模式下的“元/吨·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