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道路运输行业的所有车辆都要改用电子证照!
意见稿内容显示,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分系统建设开发、全面安装部署、证照推广应用三个阶段。
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
1.制定电子证照制度规范
(2019年底前完成)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需求,制定《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电子证照信息采集、生成签发、归集入库、共享应用、监督管理,以及电子印章样式和使用等工作要求。
2.组织开发电子证照相关系统
(2019年底前完成)
建设全国电子证照库,组织统一开发省级电子证照系统,并升级改造部级道路运政系统、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12328电话系统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功能,开展全国电子证照库与部级道路运政等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
3.全面部署省级电子证照系统
(2020年9月底前完成)
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安装部署由部统一开发的省级电子证照系统,并升级改造辖区内各级道路运政系统,开展省级电子证照系统与全国电子证照库、辖区内相关信息系统之间的对接工作。
确保省级电子证照系统能够根据辖区内各地市、各区县交通运输部门的业务办理结果,及时生成电子证照。
4.全面推广电子证照
(2021年7月1日前完成)
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在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领域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电子证照。
已持有纸质和IC卡证照
可通过网上便民运政系统、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12328电话系统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各地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运政业务办事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申请办理电子证照,并由原业务办理机构制发。
新申请道路运输证照
经业务办理机构许可后,直接制发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或IC卡证照。
同时,意见稿还明确,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应用,要分步推进:按照“建成一个、对接一个、应用一个”的原则,推进全国电子证照库与各省级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联网。
据了解,2019年底前,率先完成山西、吉林、江苏、湖南、广西等5个省级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开发、联网运行。2020年9月底前,完成全国所有省份电子证照系统上线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