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邮融合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9〕10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交邮融合,引领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现将组织开展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推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深化农村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交邮融合、产业联动、脱贫攻坚为主攻方向,以农村物流站场资源共享、运力资源共用、信息资源融合为重点,以体制机制、运输组织、合作模式、技术变革等创新为途径,进一步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和创新积极性,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节点服务网络,努力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覆盖率和整体服务水平,为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持续开展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着力打造一批网络覆盖健全、资源整合高效、运营服务规范、产业支撑明显的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引导培育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服务品牌知名度高、引领带动作用好的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建设一批精品线路、精品站点、精品项目,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农村物流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顺畅,市场环境不断优化,产业融合、脱贫攻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释放,充分发挥品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构建模式创新、运营高效、安全绿色的农村物流服务新体系。
二、主要模式
鼓励支持各地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和物流实际需求,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模式。
1.“客运+货运两网合一”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农村客运班线网络和运力资源,支持和鼓励客车代运邮件快件业务,降低配送成本。引导企业开通城乡货运物流专线,不断提高线路通达深度和覆盖广度。
2.“交通运输+邮政快递融合”服务模式。交通运输企业通过战略联盟、资本合作、依法经营快递业务等方式加强与邮政、快递企业的深度合作。交通运输企业积极承接县、乡、村三级快件运输业务;改造既有县、乡客货运站场,拓展邮件快件中转分拨、运输配送等服务功能;利用农村客运线路和资源,建设村级快递公共取送点;支持对具有农村货运和电子商务配送需求的邮政快递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提高站场、线路、运力等资源共建共享。
3.“网络平台货运+农村物流”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搭建集供需发布、网上交易、精准匹配、运力整合、交易结算、诚信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网络货运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线下实体网络和线上平台网络协同联动、一体化运营,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4.“电子商务+农村物流”服务模式。充分利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成果,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企业发挥自身货源和销售渠道优势,或与物流企业深入合作,进一步延伸拓展仓储、分拨、流通加工、配送等物流服务功能,促进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多流合一,实现“以商养运、以运促贸”。
5.“特色产业+农村物流”服务模式。围绕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需求,特色农产品(5.440, 0.03, 0.55%)经销企业、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等市场主体加强业务协同、实施跨界经营,促进订单农业、农产品直采直供等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一体化供应链。大力支持面向广大贫困地区和偏远山区农村物流项目培育,助力精准扶贫、产业脱贫。
各地要结合实际,鼓励引导骨干企业加强联动合作,整合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商贸供销、邮政快递、站场运力、金融资本等农村物流市场各类要素,不断延伸产业链,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物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
三、基本条件
各地推荐的品牌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出台用地、财政、技术更新、人才培养等相关支持政策,形成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体系。
2.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邮政、商务、农业、供销等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3.实施主体企业参与积极性高,具有较强的发展实力和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在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拓展农村物流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4.在农村物流发展、完善三级节点网络、推进模式创新、改进提升服务方面已开展了积极实践探索,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组织实施
1.品牌申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邮政管理机构(如有)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品牌推荐。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邮政管理部门组织对本省份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将品牌申报材料及推荐意见一并报送交通运输部。
3.公示发布。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邮政局组织行业相关专家,对各省申报的品牌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向全国发布。
4.总结推广。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邮政局将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运营模式和管理经验,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和标准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推进农村物流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为做好今年的品牌推广工作,请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品牌申报材料及推荐意见一并报送交通运输部,每个省份原则上不超过3个。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电话:010-65293432010-65292764(传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