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通知,从畅通外贸运输通道、促进外贸运输便利化、降低进出口环节物流成本、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和强化机制保障五方面提出了16项具体措施,明文提到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往来提供便利!速来了解! 关于当前更好服务稳外贸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复工复产推进工作机制、外贸外资协调机制下,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发挥交通运输“先行官”作用,保障国际国内运输通道畅通便利,优化运输市场环境,提高运输服务效率,更好地服务稳外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畅通外贸运输通道
2.加强航空货运运力配置。充分发挥国际航空货运审批“绿色通道”作用,支持航空公司增开全货运航线航班、使用客机执行货运航班,并在航权、时刻方面给予倾斜。落实对国际货运航线的支持政策,鼓励航空企业尽快扩大货机运力规模,快速提升覆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货运能力,缓解运力短缺矛盾。支持以货运为主的枢纽机场开放日间繁忙时段的货运航班时刻配置,全力推动航空公司复航或增加货运航班。
3.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发挥中欧班列在疫情期间的重要通道作用,组织铁路企业增加中欧班列班次密度,扩大覆盖面,对中欧班列承运、装车和挂运给予重点保障,确保应运尽运。加强与中欧班列运营平台公司和相关企业的工作对接,推动国际邮件快件、跨境电商产品通过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输。优化班列运输组织,统筹考虑货源组织和运输组织的衔接,打通中欧班列运输“微循环”。鼓励港航企业与铁路企业加强合作,促进集装箱海运与铁路相互调运。
4.畅通国际邮件快件寄递渠道。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利用自有全货机、包机、租赁飞机等多种方式增加国际航空货运运力,积极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国际航空、铁路、海运、道路运输企业深化合作,积极利用国际航班、中欧班列、国际快船以及周边国家陆路运输等多种渠道,加快缓解当前国际邮件快件积压问题。充分利用我国交通运输和物流企业境外业务网点、海外仓和地面运输系统,形成畅通有序的国际物流供应链。
5.确保国际道路货运畅通。加强与口岸管理相关单位的工作对接,重点保障防疫物资、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的出入境便利化,为其优先办理相关手续,优先查验放行。及时协调解决口岸通关、车辆及人员查验、货物装卸等环节遇到的问题,在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往来提供便利。
6.积极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以集装箱干线港为重点,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发展,加快苏州太仓港疏港铁路工程、南京港龙潭铁路专用线工程、广州南沙港疏港铁路工程等项目的建设进度。统筹以港口为起点的中欧班列与其他班列线路联动发展,完善内陆无水港布局,加强国际海运、港口、铁路货运场站之间的衔接。大力组织开行铁水联运集装箱班列,提高铁路集疏港比例。加快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信息交换共享。
8.推动港口直装直提作业模式试点。推动上海港、天津港等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等作业模式试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复制推广到集装箱干线港,加快港口货物周转,提升物流效率。
9.提升港口能力和效率。推动上海港、天津港加快实施冷藏箱专用堆场扩能改造,2020年底前冷藏箱堆存能力较2019年提高1倍。加快推进广州南沙四期2号泊位、江苏太仓四期等新建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设以及唐山港、天津港等已建集装箱码头的自动化改造,争取年底前主体工程完工。
10.提升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对国际道路运输车辆的全程动态监管,为国际道路运输市场全域开放提供有力支撑。深入开展加入《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公约》(ADR公约)的政策分析评估和法规标准对接等工作,加快国际便利化运输公约接轨步伐。研究制定跨里海国际联运走廊工作方案,加快开辟国际运输网络辐射新空间。
12.加强港口航运市场监管。督促港口企业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规范班轮公司海运附加费收费行为,依法加强对国际班轮公司运价备案检查。对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巧设名目,就无实质服务内容的事项收取费用,以及在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增长的情况下、推动附加费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处。
13.鼓励港航企业与进出口企业深化互助合作。指导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东协会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进出口相关企业协会的沟通协调,鼓励港航企业与进出口企业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引导大型港口企业、国际班轮公司继续给予进出口企业库场使用费、滞箱费等优惠。
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五、强化机制保障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