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示:您的Flash Player版本过低,请进行网页播放器升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据悉,《行动计划》包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11个专项实施方案,其中道路运输部分,具体行动内容如下。 1、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货运车辆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 2、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计划到2022年基本消除以上违法违规问题。同时,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以及超长平板车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分,提高罐体防撞、防漏功能。 4、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个人不得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 除此之外,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离危风险企业“终生兼驾人员”等曝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