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研究提出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湖北自贸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提升贸易发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深化国际经贸合作、加强组织保障等5个方面推出24项具体措施,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在提升贸易发展质量方面,商务部将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在湖北建立商务部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贸易摩擦预警和法律服务相关工作。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商务部将依托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等平台,积极为湖北自贸试验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市场环境、风险预警等信息服务。同时,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开展“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等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协助湖北自贸试验区开展宣传推介。
在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方面,商务部将指导湖北自贸试验区推动数字商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探索建立反向定制(C2M)产业基地;支持武汉片区、襄阳片区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体系。
在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方面,商务部将协调解决中欧班列(武汉)运营中遇到的困难,并协助湖北自贸试验区与国外行业组织、班列平台公司、外贸企业等对接合作,扩展与相关国家经贸往来,充实中欧班列去回程货源。
商务部表示,将会同湖北省和有关部门加大湖北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实施推进力度,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做好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围绕战略定位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