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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我省将加快建立健全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推动旅游交通环境大优化、服务大提升。
据介绍,省内景区景点、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将逐步纳入全省道路交通标识范围,科学设置旅游交通标识牌,提升全省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各地新设置的标识牌将统一使用棕色,左上角统一使用“江西风景独好”标识,每块标识牌中所列项目名称数量不超过三个。2020年底,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在高速公路旅游交通标识实现全覆盖,各市、县(市、区)旅游道路标识系统醒目完备。同时,我省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码头等交通节点,加快建设集咨询服务、游客接待、推介展示、旅游集散、代理服务等功能的旅游信息服务中心,2020年底完成全部交通节点旅游信息服务中心建设,2021年底实现全省交通节点旅游信息服务中心联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