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萍乡市物流综合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12月10日起高速公路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

时间:2019-12-11 10:33 来源:丽水日报 点击:
江西省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示:您的Flash Player版本过低,请进行网页播放器升级!

12月10日起高速公路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

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你这辆车有几次违章记录了?”“地磅显示你的车超载了,不能上高速。”……12月9日上午,在遂昌高速入口收费站,丽水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正在收费站路口进行检查,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货运车辆通行。

记者了解到,自12月10日起,全省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在收费站路口,高速交警介绍,车辆存在5次以上违章,收费站缴费系统会自动识别不抬杆;夜间10点到凌晨5点,大货车禁止上高速;超载(包括超高超长超重)车辆,不抬杆、不放行;大货车有严重的违法行为或者车辆有安全隐患的,也一律不得上高速。

整治当天,民警共对10辆准备上高速但不符合规定的货运车辆进行了处罚,并劝离了高速公路。

“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目的是为了将一切危害交通安全的隐患,排除在高速公路之外,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丽水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兰旭东说,下步他们将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运输车辆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管控和处罚,对于不听劝阻或扰乱交通秩序的,将进行现场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