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机之家”建设和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拟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司机之家”建设经验,2019年推进建设100个“司机之家”。
据悉,“司机之家”是指主要为道路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和建筑设施,一般具有餐饮、休息、停车安保、宣传教育等服务功能。按照建设要求,“司机之家”应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物流通道货物集散地或者物流园区等地建设。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共同研究制定相关鼓励支持政策,对“司机之家”建设运营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补助,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持续投入。要结合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改造、道路客运接驳点建设等工作,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司机之家”建设项目,优先予以支持。有条件的省份要加大对“司机之家”建设运营的政策支持和经费补贴。
《通知》称,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要按照本省份“司机之家”建设任务,制定工作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细化工作任务,做好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省份可在民生实事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增加“司机之家”建设数量。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公路学会作为“司机之家”建设技术支持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技术研究和评估验收工作。
《通知》强调,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在“司机之家”建设过程中要根据市场运营实际和货车司机需求,不断优化完善“司机之家”服务功能和运营模式,总结形成“司机之家”典型建设、运营、服务经验并推广应用。要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广泛宣传“司机之家”服务功能,让更多的货车司机感受到“司机之家”的建设服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