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介绍,截至3月5日,我国铁路在建项目复工率已达77.8%,公路、水路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在建项目复工率达68.2%,民航机场建设项目的复工率达59.3%,复工形势积极向好。交通运输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进政策落实,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
刘小明介绍,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业平稳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作出安排部署,特别是3月3日召开的国常会,专题研究确定了一系列举措。一是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等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是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三是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四是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保障环节收费。五是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偿。六是对运输重要医用物资、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七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运输等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八是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九是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十是鼓励各地阶段性减免出租车“份子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