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现在又有新的优惠政策了,根据最新政策,您的公司可以享受减半的税收优惠,我现在就把优惠政策通过微信发给您……”近日,滨海新区税务局税务人员小陈通过电话、微信将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告知纳税人,进行“一对一”精准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早知晓、早熟悉、早享受。
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出台了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出台后,滨海新区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数据优势,通过深入分析税收数据,梳理出辖区内符合该项政策条件的物流企业,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对纳税人进行了“一对一”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早知道早享受,提高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速度和精准度,助力物流企业复工复产。
据了解,目前该局辖区内有4家物流企业符合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预计今年可以为物流企业减税约51万元,有利于促进物流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这项政策,我们今年可以享受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约68000元,此外还可以享受阶段性社会保险费减免约7600元,这为我们顺利复工复产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支持。”广东华远物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范先生说道。
滨海新区税务局税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运用好税收数据分析,充分掌握符合税费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数据,进一步加大精准辅导力度、精准落实力度、精准服务力度,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