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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发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湖南省是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省内进一步推进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湖南省第二批无车承运资格开始申请!
本次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工作,先报地市,再到省货运科 申报企业报所在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初审,并于4月30日前上报至省货运科。 2.企业需做好与省监测平台对接工作 经省厅评审确定的试点企业要及时完成与监测平台的对接,是否成功对接将作为专家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 3.企业要及时上报所有业务数据 试点企业要如实、准确、及时上报多有业务数据,加强对异常率的分析,及时纠正错报漏报,提升数据报送质量。 具体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