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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印发《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近期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3-08 10:25 来源:赣物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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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基础〔201627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各铁路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3号),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经商有关方面,现将《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近期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

附件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近期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

一、交通物流枢纽工程

完善全国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布局,重点推进 24 个全国性、若干个区域性以及一批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建设。实施一批铁路物流基地工程。实施沿海和长江主要港口集疏运改善方案。

实施昆明王家营、东莞石龙等2000个铁路重要货场周边道路畅通工程和交通组织优化方案。

任务要求:结合“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统筹推进全国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布局规划建设(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按职责分工)。实施铁路物流基地工程(铁路总公司、相关地方政府)。实施沿海主要港口和南京、武汉、重庆等长江主要港口集疏运改善方案(相关地方政府、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实施昆明王家营、东莞石龙等 2000 个铁路重要货场周边道路畅通工程和交通组织优化方案(相关地方政府、铁路总公司)。

二、国家公路港网络工程

加快推进全国公路港建设和网络化服务,加强公路港与其他交通基础设施衔接,构建一批综合型、基地型和驿站型公路港。以全国性和部分区域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为重点,形成约 50 个与铁路货运站、港口、机场等有机衔接的综合型公路港。以区域性和部分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为重点,打造约100个与主干运输通道快速连通的基地型公路港。以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和国家高速公路沿线城市为重点,形成一批与综合型和基地型公路港有效衔接、分布广泛的驿站型公路港。

任务要求:推进全国公路港规划建设,形成约50个综合型公路港(相关地方政府、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建设基地型公路港,打造约 100 个与主干运输通道快速连通的基地型公路港(相关地方政府)。建设驿站型公路港,形成一批与综合型和基地型公路港有效衔接、分布广泛的驿站型公路港(相关地方政府)。

三、骨干物流通道工程

依托综合运输大通道,做好骨干物流通道布局,编制实施推进物流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到2020 年初步形成集装箱运输主干通道。依托骨干物流通道,率先开展多式联运试点。出台实施促进多式联运发展的若干意见。

任务要求:编制实施物流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铁路总公司),出台实施促进多式联运发展若干意见(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铁路总公司)。

四、铁路集装箱联运工程

推进铁路线路引入内陆港、自贸区、保税港区等。建设武汉港江北铁路二期,长沙港新港铁路专用线,重庆珞璜港进港铁路专用线改扩建等。编制实施铁路集装箱运输发展规划。大力提高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比重。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在沿海主要港口与腹地物流园区之间开行小编组、快运行的钟摆式、循环式等铁路集装箱列车。

任务要求:制定港口集疏运铁路建设方案(相关地方政府、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编制实施铁路集装箱运输发展规划(发展改革委、铁路总公司)。推动铁路运输企业在天津、上海、深圳、宁波、大连、青岛等沿海主要港口与腹地物流园区之间开行小编组、快运行的钟摆式、循环式等铁路集装箱列车(铁路总公司、交通运输部、相关地方政府)。

五、集装化标准化运输工程

推广使用托盘、集装箱等标准化基础装载单元,研究集装化、标准化、模块化货运车辆等设施设备更新应用的支持政策。推进多式联运专用运输装备标准化。提高公路集装箱货车、厢式货车使用比例,研究制定江海直达船型等标准。加强技术标准支撑保障。加快修订完善物流园区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共享服务平台标准化网络接口和单证自动转换标准格式。

任务要求:推广使用托盘(1200mm×1000mm)等标准化基础装载单元(商务部、国家标准委按职责分工)。推广应用集装化、标准化、模块化货运车辆等设施设备(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

研究制定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型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交通运输部)。加快修订完善物流园区相关标准规范(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国家标准委按职责分工)。建立共享服务平台标准化网络接口和单证自动转换标准格式(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

六、交通物流信息服务工程

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中国电子口岸、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建设承载“一单制”电子标签码的赋码及信息汇集、共享、监测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构建国家交通运输与物流大数据中心,开展骨干物流信息平台试点,完善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开展共享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制订出台绿色畅行物流单实施方案,加快推广“一单制”,引导企业提供便捷运输,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两个关键领域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大力发展铁路定站点、定时刻、定线路、定价格、定标准运输,加强与“一单制”便捷运输制度对接。

任务要求:建设承载“一单制”电子标签码的赋码及信息汇集、共享、监测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国家交通运输与物流大数据中心(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开展骨干物流信息平台试点,推广共享服务平台应用(发展改革委)。成立交通物流咨询服务中心,为政府决策和公共服务提供信息服务参考,为企业提供交通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开展“一单制”运输和联运信息交换共享试点(铁路总公司、交通运输部)。制订出台绿色畅行物流单实施方案,率先在会员企业间开展“一单制”运输试点(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行业协会及会员企业)。

七、智能物流配送工程

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企业联合构建城市、农村智能物流配送联盟,支撑配送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库存、配送信息在供应链上下游及时共享、协同响应。支持供应链管理企业采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生产、流通、仓储等数据,对原材料、零部件、产成品等运输仓储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

任务要求:在浙江省、广东省、北京市等省(市)和青岛、厦门、武汉等城市指导企业开展智能物流配送试点工程(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