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12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2019年春季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展出内容
第125届广交会将于2019年4月15日-5月5日分三期举办。
第一期:2019年4月15日-19日
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
第二期:2019年4月23日-27日
展出内容: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宠物用品等。
第三期:2019年5月1日-5日
展出内容: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展品目录详见附件1)。
二、展览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三、展位申请时间
一般性展位申请时间:2018年11月5日--12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品牌展位确认时间:2018年11月5日--25日
四、展位申请程序
请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点击“参展易捷通”,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
(一)品牌展位
第125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属第124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确认第125届品牌展位申请,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提交退展位申请报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
(二)一般性展位(不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2),请严格根据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展位申请,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参展申请正式生效。
第三期中央通道展位接受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参展申请(仅限除食品外的第三期展区类别)。有意申请的地区特色产业集群,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于2018年12月25日前向省商务厅提出申请,同时抄送中国外贸中心(联系电话:020-89138567,传真:020-89138550)。
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展区展位申请另文通知。
(三)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125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仅对退回及收回的展位进行重新安排。符合展位使用条件的申请企业,在确认已知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后,请按以下流程申请:
第124届已参展的企业,仅需在线提交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并盖章报所省商务厅;新申请企业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附件3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五、展位分配办法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西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和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赣商务贸发字〔2018〕149号,详见省商务厅网站)精神,对新参展企业进行量化评分。请新参展企业和希望增加展位的参展老企业根据量化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的国际通行认证、品牌、专利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六、网上申请填报要求
企业须按照“参展易捷通”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其中:
(一)填报展品时,须在每个申请展区,登记至少三个展品,且至少有一个展品为近三年内上传或更新。
(二)申请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展位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企业展位,提高企业参展成效。
(三)因广交会实行全面绿色布展,企业可选布展类型仅限绿色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两种。所有特装展位必须为绿色特装布展(展位标准详见附件4)。
七、注意事项
(一)广交会将根据企业填报信息,挑选亮点产品和企业,通过官方网站、刊物、微信,以及广交会海外社交媒体平台等进行宣传推介、贸易配对、在线查询等。请认真详细填报并更新企业和当届展品信息,以便更好地组织展前宣传,赢得更多专业采购商的关注与商机。
(二)展品涉及刀具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申请展位时,须在“主要展品”一栏中如实填报刀具展品。获得展位后,须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刀具展品,并登记备案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和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展位号,以及展示刀具的数量、型号、尺寸等资料。参展期间,全部刀具展品须按要求入柜上锁。
(三)第一期大型机械及设备、车辆、工程农机(室外)、第二期户外水疗设施展位由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统一布展,其中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不接受企业自行特装布展申请。
八、特别敬告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江西交易团通知为准。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申请展位相关事宜请联系江西交易团;企业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按照江西省交易团要求办理。广交会出口展未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九、有关要求
(一)为规范广交会江西省交易团参展秩序,更好地为参展企业服务,我厅从第123届广交会开始建立了广交会江西省交易团参展企业群,关于广交会江西省交易团有关工作、通知、政策发布、问题咨询等事项将通过微信群进行发送。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广交会工作业务的同志和各参展企业代表加群(目前群成员较多,只能通过邀请加入),入群后请按“单位名称(简称)+姓名+职务”的格式修改昵称。
(二)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办事,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自第125届广交会起,企业无需邮寄或现场提交参展申请表等书面资料,只需按照广交会参展要求将参展申请表、备案登记表以及相应的国际通行认证、品牌、专利等方面的佐证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成电子版,报所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电子邮箱(附件5)。
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格式提供:1、文件夹以企业作为分类。一个企业建立一个文件夹,并以企业名称命名文件夹。2、文件夹内的文件以材料类别作为分类。例如参展申请表、备案登记表、品牌、专利、认证等,每一个材料类别建立一个文件,并以材料名称命名文件。3、每个文件夹内预留申请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日后沟通。
(三)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向辖区内外贸企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企业申请参展。要指导企业认真准备电子版申报材料,并对企业参展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于重点推荐企业务必严格把关,切实将有实际参展需求的优质企业和出口潜力企业推荐参展。
(三)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于2018年12月14日前收集辖区内申请参展企业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制作成文件压缩包,以设区市名称命名(如:**市参展企业申请资料),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后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联系人:刘聃琼、赵群
电 话:0791-86246211、86246270
传 真:0791-86225234
地 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440室
邮 编:330046
附件:
1.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common/2012-09/8466.shtml;
2.广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exhibitor/2012-09/24457.shtml;
3、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参展申请材料等相关说明;
4、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
http://www.cantonfair.org.cn/cn/exhibitor/exhibition/green_detail.aspx?oid=29682;
5、各设区市商务局电子邮箱地址。
江西省商务厅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3: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一、展位使用条件
(一)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1.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
2.展品属于展区规定的展品范围(详见通告正文附件1);
3.广交会统计口径下2017年出口额达75万美元(含),或2017、2018年任一年国内销售额达500万元人民币(含)。其中,出口额核定依据为海关统计,国内销售额核定依据为经交易团审核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
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3.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的展品。
4.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展品。
5.在商务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1.商务部及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2.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检、外汇、环保等部门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在处罚期限内禁止参展;无处罚期限的,从处罚之日起连续六届禁止参展。
3.因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广交会展位、涉嫌重大展品质量与贸易纠纷投诉、知识产权侵权等违反大会相关规定,并处于被取消参展资格处罚期限内的企业。
4.因拒不服从大会管理、破坏展览秩序等其他行为,对广交会声誉或正常运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取消参展资格的企业。
二、参展申请材料清单
未在第124届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的企业请提供:
(一)经盖章确认的参展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海关编码对应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如需使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海关编码的,请一并提交相关股权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文件;
(四)2017年或2018年国内销售额证明,即经交易团审核盖章的对应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原件或扫描件(同时提交2017、2018年度证明的,取其高者作为安排依据);
(五)符合申请展区展品范围的产品介绍、图片,以及相关发明专利、境外商标、行业认证及境外专业展参展相关证明等。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下设展品专区,并对不同专区设置不同的展位安排标准,请务必如实谨慎填报,具体为:
新能源展区:太阳能光伏产品、太阳能光热产品、风能及其他新能源产品;
宠物用品展区:宠物用品、宠物食品。
(二)根据海关编码统计的出口额,是展位安排的重要参考标准。请按操作指引对企业海关编码进行确认,允许使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海关编码,但须同时提供相关股权关系证明,且该子公司不得再申请该展区展位。
四、退展位约束机制
(一)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参展企业展位数量安排经公示后确定公布之日起,至对应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的前一天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
(二)在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公布之日起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仍收取全额展位费。
附件5:
各设区市商务局电子邮箱地址:
南昌市:78226850@qq.com
景德镇市:abcd0168@126.com
萍乡市:574590038@qq.com
九江市:jjtrade@126.com
新余市:wenjing0217@163.com
鹰潭市:hanlufeng773@163.com
赣州市:maoguanke2008@163.com
宜春市:waimaofj@126.com
上饶市:srwmk220@163.com
吉安市:mgk2005@163.com
抚州市:fzwaimao@sina.com
赣江新区:231406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