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在商务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商务部正积极推进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同时,商务部也在对现有的外资管理规定进行全面清理,统筹推进“废改立”的相关工作。
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外商投资法,该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我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将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之外充分开放,中外投资将享有同等待遇。同时,针对外国投资者普遍关心的征收和补偿、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问题,都作出明确的保护规定。
业内普遍认为,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将提高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确保外商投资法的顺利实施,目前,商务部正和有关部门一道,积极统筹推进“废改立”相关工作。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在这个过程中,将积极、认真地听取外商投资企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外商投资法的实施为何需要“废改立”相关工作的保障?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崔凡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外商投资法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侧重原则性规定,还需要其他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梳理、修改、制定,特别是需要实施条例的出台,才能保障该法的可操作性。“预计相关实施条例将在今年年底出台。”崔凡说。
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副主任郝红梅表示,吸收外资涉及生产、消费、流通、市场准入、税收、进出口、国家安全等相关领域和环节,需要统一协调好衔接工作,才能保障外商投资法的顺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