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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罚了60多万辆货车!“治超第一省“刷成绩单了

时间:2018-01-16 10:26 来源:第一物流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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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该省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工作相关情况。

数据显示,自2016年9月份开展整治专项行动起,截止2017年年底,山东省共检查检测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650万辆,处罚违法超限超载62.18万余起,卸载货物300万吨。

公布的这组数字不免令人瞠目,山东省也因此被称为“治超第一省”。

那么,作为同样身处一线的司机们,对这一成果以及即将到来的新一轮治超治限活动又有着哪些想法与建议呢?

“带路”不除,违法行为恐难杜绝

“把带车领路行为治理好了,超载车就没有了。”一位司机这样说道。

这位司机所说的“带车领路”,想必货运行业的人都能明白。早在“9?21”之前,在高速公路上就活跃着这样一批人,他们以为过路司机提供“情报”为生:假设某一地点正在进行执法检查,这些人就会向司机发短信或打电话通知,司机得到消息便会立刻将车行至就近服务区,待“风声”一过再继续行车。

更有消息灵通的人甚至可以将检查的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发短信告知司机。还有一些人甚至可以帮助司机拿回被扣的行驶本。

而司机只需支付一定“信息费”,费用各地不一,基本都在每次300元到500元之间,较高的一点的也有800元的。当然,一些领路绕过收费站的价格就会便宜一点,一般只在30到40元之间。

“带路”行为由来已久,从事这一活动的人一般是生活在高速公路沿线的村民。通过这种所谓的“情报买卖”,带路人赚了盆满钵满,存在侥幸心理的司机也一次次避免了被处罚的危机。

然而,在这种恶性循环下,超限超载的行为始终难以杜绝,公路执法、收费站运营都受到影响。

因此,部分司机建议要规范货运行业,加大对“带路”“车托”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应该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运价指数涨了,运价并没涨

在山东省公布的治超专项行动成果中,有一点引起了司机们的注意:“专项行动以来,运价指数较去年同期回升8.2%”。

对此,不少司机表示:“上调8%的恐怕是油价,运价可是一点都没涨。”的确,本以为大力治超治限之下,货运价格能够有所增长,但整个2017年,运价却在以我们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但为什么山东政府的统计数据会与现实存在明显差异呢?

请注意,回升8.2%的是“运价指数”,而非运价。运价指数就是运价变动的相对数,反映不同时期运输价格变动程度的相对数指标。

也就是说,运价指数并非我们通俗概念中的运价,其只是反应某一区域特定时间内,价格波动的整体趋势,和个别运价没有必然联系。就像股票指数一样,股指涨但你手上的那支股票却不一定涨。

但我们还是要问,为什么全国范围持续一年有余的治超治限后,各地运价却始终不见提升。

① 依然车多货少。从前货车超载情况严重,治超行动后大部分车辆都标载运输,本以为运力会被充分调配,奈何受大环境影响,货源却不及从前充足了,车多货少的局面不见缓和反而严峻了。

② 谁拖了涨价的后腿。车多货少情况下,为避免空驶增加成本,一些车辆在归途过程中会寻找一些临时货源,这些货源一般以小宗货物为主,运价则由货主和信息部来定,往往会低于当地一般运价,久而久之,运价越来越低,连当地正常定价规则也被搅乱了。

因此,司机们也再次呼吁,相关部门能够采取措施,同时掌握资源的货运平台能够切实做好带头作用,多方携手帮助规范货运行业定价规则。

力度、标准不同,执法亟待统一

记者在日常走访中,不止一次听到司机说起各地针对治超治限的执法标准不统一,例如有司机表示在某省,高速集团管辖范围内对两轴货车的限重标准为17吨,而交建集团管辖范围则要以车辆行驶证为准。但新GB1589中则规定两轴货车的限重标准为18吨。

而上述情况在全国来讲并非个案,这也导致了在一些地区不合规的车辆运营照常不误,而一些合规的车辆却无端被罚。由此,公路运输非但没有得到合理规范,反而愈发混乱,司机们也早已怨声载道。

对此,司机们还是寄希望于2017年底发布的治超执法“十不准”,待这些规定落地,交通执法或将得到规范。

司机声音:期待公平公正公开

进入2018年,湖北、山东、甘肃、云南、福建等地相继发布超载处罚新标准,新一轮公路治超治限行动已然展开。

对于此番山东政府发布的各项信息,在司机中也有这样的声音:为何不直接公布罚金总额?

不过,也有声音表示:“超载不但扰乱了正常的货运秩序,不安全,还会给公路造成损伤,罚款估计都不够修路的!”

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在司机之中,对治超治限本身并无异议,他们也很欢迎自己工作的行业能够尽早得到规范。

事实上,司机们的哀怨声也并非源于处罚本身,他们所期待的无非是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更为公平、公正的运营环境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