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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出36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时间:2018-08-31 13:36 来源:赣物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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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昌讯叶宇飞、信息日报记者李逊报道:30日,记者获悉,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江西省公安厅推出36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全面推进“一证办、一次办、一网办、就近办、马上办”审批服务便民化,并于9月1日起推行。

27项业务凭身份证一证即办

据悉,我省此次推出的36项改革新举措是在公安部提出的20项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深化延伸了13项,创新了3项。在改革窗口服务方面推出14项,实现“一次办、马上办”,申请材料四个减免: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工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的逐步免予提交。对补换领驾驶证等27项车驾管业务凭本人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10类业务未带全资料可先办

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整合车驾管业务窗口,推行缴费电子支付,实现“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推广使用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合格标志、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多种自助服务,减少窗口排队等候。此外,10类业务可容缺办理。对机动车变更备案等10类业务,如未能一次带全相关资料凭证,允许先行办理,事后通过邮寄等方式补交,避免群众多次往返。

邮政网点可代办补换领驾驶证

在延伸下放业务方面推出11项。社会服务网点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邮政服务网点代办,由遍布城乡的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等办事窗口,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

驾驶证可省内异地申领

实行车辆全国“通检”。全面推行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其他汽车跨省异地检验。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省内居民持身份证全省范围内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全省36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1.全面清理办事条件。全面清理办理交管业务的各种证明凭证,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2.免复印材料。不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等各类复印材料,需要收存的复印件应当在业务窗口免费采集制作。

3.免填写表格。所有业务申请表格应当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制作,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4.免拓印车架号。对办理需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业务的,由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单位免费拓印。

5.免提交已实现信息共享的纸质资料。积极推进与税务、保险、卫生等部门的信息联网共享,已实现联网核查的,不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交相应的纸质证明凭证。

6.实行简单业务一证即办。对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明确的补换领驾驶证等27类业务,凭申请人身份证明可以一证办理,不再需要审核、收存其他证明资料。

7.允许容缺办理业务。对省公安厅明确的机动车变更备案等10类业务,如未能一次带全相关资料凭证,允许先行办理,事后通过邮寄等方式补交,避免群众多次往返。

8.全面落实业务窗口综合受理。整合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群众办事在任一业务窗口均能办结业务,实现“一窗通办”“一次办结”。

9.推进缴费电子化。推进车驾管业务行政规费缴费支付电子化,提供网银、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方便群众在受理窗口、互联网直接缴费办理业务。

10.推进机动车“通道式”查验。规范机动车查验场地建设,优化查验工作流程,实现在查验场地完成机动车信息比对、采集、上传工作,查验全过程只排一次队。

11.提升业务大厅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在业务大厅公示直观易懂的业务办理标准化流程图表,提供清晰指引和免费导办服务,公开办事人员信息,主动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12.试行业务档案无纸化管理。使用档案影像智能管理系统采集、整理业务档案影像资料,试行档案无纸化管理,有需要时打印制作纸质档案。

13.推广应用交管自助服务终端。业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区,推广使用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合格标志、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多种自助服务,减少窗口排队等候。

14.推广“一站式”自助服务模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行在办事场所设置自助缴税、体检、缴费等终端设备方便群众“一站式”自助办理相关业务。

15.进一步拓展网上可办业务项目。不断丰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上可办业务项目,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将公安部允许的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的全部25项业务,实行“网上办”“掌上办”。

16.创新互联网用户实名认证新模式。简化互联网平台面签程序,推进与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实现身份信息“一次采集、多点可用”,提升网上服务体验感和便捷度。

17.推进网上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与税务、交通、保险、卫生、商务、邮政等部门沟通协作,争取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18.推行安全教育网上学习。试点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方便群众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升学习效果。

19.推进交通事故网上处理。推广使用“交管12123”事故互联网快速处理系统,推行轻微车损事故在线受理和认定事项。

20.推动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配合人民法院推广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数据与人民法院裁决信息的共享。

21.构建社会服务网络。推行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努力实现农村10公里,城市5公里的业务服务覆盖网。

22、规范使用专用网络和系统。社会服务机构使用部交管局统一的专网服务系统办理交管业务,规范业务办理和数据交换。

23.推行邮政代办服务。建立警邮合作平台,由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业务,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

24.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向县级100%下放小型汽车登记业务和考试科目一考试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办理进口车注册登记,推行乡镇政务服务网点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

25.建立完善“警保联动”机制。推行“警保联动”,推动人保财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快速处置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

26.积极推进农村事故快处协理员队伍建设。推行以人保财险公司理赔员、业务员以及农村交通安全员、劝导员为主体的农村事故协理员队伍,协助事故快处快赔。

27.推行跨省异地检验。全面推行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其他汽车跨省异地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28.推进车检程序优化。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29.推行小型汽车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事后审核制度。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先远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后抽查监督检验过程信息,提高检验效率,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30.便利车辆异地转籍登记。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31.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本省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跨地市直接申请;外省申请人在我省办理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32.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

33.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年底前,省市两级公安交管部门全面建成使用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

34.全面推行车辆智能检验设备。年底前,全省要全部启用车辆检验智能审核系统,利用计算机自动远程审核检验过程照片、视频信息,进一步统一审核标准,减少审核误差,提高效率。

3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网上网下监督检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实施联合惩戒。

36.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加强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