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从省科技厅获悉,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促进独角兽、瞪羚企业加快发展壮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我省近日出台《加快独角兽、瞪羚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
首次在省级层面建立评选发布及奖励体系
《十二条措施》提出,我省将根据既定标准,分类发掘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瞪羚、潜在瞪羚企业,一年一评选,跟踪研究独角兽、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发展态势,定期发布评选企业榜单和发展报告,打造科技型高成长企业标杆。
对首次入选的江西省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分别给予4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入选奖励。
精准高效为企业发展送上“服务包”
我省将针对具有颠覆传统产业变革的独角兽企业及培育企业进行政策突破与创新,建立动态政策需求上报机制。对发展势头迅猛、技术创新特别突出、影响力极大的独角兽企业及培育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支持。在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与培育方面,对于引进具有引领性、原创性、突破性技术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团队),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十二条措施》明确提出,各类政府引导基金重点保障独角兽、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融资需求,将独角兽、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作为政策性担保公司重点担保对象。鼓励商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主动授信,并结合风险补偿、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方式,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此外,我省还将针对独角兽、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建立问题日常收集、分级处理、定期会商、及时解决机制,为企业快速成长提供优质高效的“订单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