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国内个别地区前期先后出现了散发集聚性疫情,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很大。为保障全县广大城乡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积极举报可疑人员。为严防疫情输入,作为芦溪居民,应本着对家人和芦溪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对从境外以及国内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等外来人员的报告、举报、监督义务。(报告、举报电话附后)
二、认真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境外来芦返芦人员,一律由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确保来芦前14天内进行两次核酸,并纳入当地村(社区)防控体系。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芦返芦人员,落实集中医学观察至最后接触日满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解除隔离后纳入当地村(社区)防控体系。对低风险地区来芦返芦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三、切实加强个人防护。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和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感染症状,不要随意到药店购药治疗,应需做好个人防护后及时主动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主动向村(社区)报备,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庄、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开展卫生死角清理、消毒消杀、灭蚊灭蝇灭鼠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人居环境。
五、坚持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认真履行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村(社区)、个人“五方责任”,严格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要求,结合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季节特点,严格落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加强日常防控。继续保留和充实一线防控力量,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及新返来芦人员有关情况,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继续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特别是陌生人员的管理等工作。继续加强对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芦返芦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
秋冬季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要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广大市民朋友要时刻绷紧秋冬季防疫之弦,不麻痹大意、不心存侥幸、不放松警惕,让我们携手并进,万众一心,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799-7559110
县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举报电话:0799-7551001
各乡镇举报、咨询电话见附件。
芦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9月12日
附件:
来源:芦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