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做好全省2020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根据《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19〕第292号),现就2020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填报完整的申请表(见附件1、2);
(二)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境外工厂情况表(见附件5、6);
(三)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及海外设厂总体情况说明;
(四)全地形车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ISO900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和获得进口国的相关国际认证证明材料;
(五)未申报2019年度出口资质的生产企业、申报类级提高的生产企业(如2019年为四类企业,2020年拟申报为三类企业)需提供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按照商产发〔2012〕318号文要求的条件及分类管理标准进行申报,并指导生产企业对近三年授权企业的出口情况进行评估,据实做好2020年授权工作。
(二)请申报企业认真对照填表说明(附件9),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商务部将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从事汽车或摩托车出口资格。
(三)各申报企业请于2019年9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江西省商务厅对外贸易管理处(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原省政府大楼四楼451房间)。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版2份。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胡泊
电 话:0791-86246348
电子信箱:hupo@swt.jiangxi.gov.cn
附件:
1.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表
2.符合申领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表
3.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汇总表
4.符合申领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汇总表
5.企业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情况表
6.企业境外工厂情况表
7.汽车企业设立境外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境外工厂情况汇总表
8.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企业设立境外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境外工厂情况汇总表
9.填表说明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