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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江西省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6-11-11 12:05 来源:江西省商务厅现代服务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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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江西省商务技师学院,省电子商务协会:

  根据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关于联合举办“江西省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培训班”的函》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有关精神,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人才培训,进一步推动我省电子商务特别是农村电商及电商扶贫工作,定于11月17-18日在南昌举办江西省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17-18日(会期2天,16日下午报到)

  地点:江西饭店三楼江西厅(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356号,电话:0791-88858808)

  二、参训人员

  1.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长各1人。

  2.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各1人。

  3.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运营单位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负责人各1人。

  4.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南昌、赣州)电商企业负责人各10人。

  5.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运营单位负责人各1人。

  6.省商务厅现代服务业处、对外贸易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相关负责同志各1人。

  7.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江西省商务技师学院,省电子商务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各2人。

  三、培训内容

  1.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政策解读及贯彻。

  2.精准电商扶贫模式打造与实践探索。

  3.县域电商战略规划与顶层设计。

  4.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与核心环节梳理。

  四、有关要求

  1.厅机关有关处室,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江西省商务技师学院,省电子商务协会参训人员由厅现代服务业处负责通知。其他参训人员由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统一汇总报名。其中,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南昌市、赣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推荐10家本地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参训。各地参训回执于11月11日前反馈省商务厅(现代服务业处)。

  2.参训人员食宿费用由会务组统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培训相关要求组织参训,计划外人员及随行司机一律不作安排。

  3.11月16日下午参训人员到江西饭店一楼大厅报到。

  联系人:易龙 范超群 

  电 话:0791-86246517 86246515

  手 机:13677914057 13870863708

  传 真:0791-86246514

  邮 箱:swtxxc@jxdoftec.gov.cn

  

附件:1.参训回执

     2.江西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基地名单(点击此处下载)

W020161110529925429153.doc


              

  江西省商务厅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