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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民航局印发通知,同意民航西南局《关于无人机物流配送试点项目在西南地区进行实际应用试点的申请》(民航西南局〔2019〕46号),将顺丰旗下江西丰羽顺途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西赣州南康区开展的“无人机物流配送应用试点”范围扩大到民航西南局辖区内四川、云南等地的部分地区,助力扶贫攻坚工作。通知明确,试点期限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为期两年。
通知指出,丰羽顺途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开展的“无人机物流配送应用试点”范围扩大到四川、云南等地的部分地区,助力扶贫攻坚工作。
通知强调,试点建设应按照“安全风险可控”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指导丰羽顺途应用已取得的无人机末端物流配送试点成果,基于当地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拟使用无人机的性能等,制定并不断完善试点方案、运营手册和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确保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可控开展。
同时,要坚持法治方式推进试点,对确需突破现行法律、法规和民航规章的具体需求,应专文上报,待民航局按照程序取得授权后批复实施;对符合民航局正在开展的基于运行风险评估的特定类无人机试运行审定相关要求的,请丰羽顺途视情自愿向民航局提出申请。
除此之外,试点相关单位应该定期组织梳理、汇总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报送民航局;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时向民航局提出相关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