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国管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10部门联合印发《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方案》(商建函〔20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精神,动员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实施方案》提出,落实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任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聚焦多渠道、聚焦贫困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同时,明确了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工作的主要目标,即: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不断拓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紧密、稳定,物流/'>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逐步完善,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得到增强,服务脱贫攻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实施方案》明确四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推动流通企业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和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企业和农产品电商企业设立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档、专柜和电商扶贫频道,引导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二是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活动,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推动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等从贫困地区直接采购农产品;三是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推动供销、邮政、快递、交通运输企业在农村地区扩展合作范围、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探索开展农村渠道共建、设施共享、业务代理合作;四是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设施建设,补齐“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短板,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工作动态管理和监督制度,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工作的良好环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分工协作,牵头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入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台账。要重点从营销渠道拓展、长期稳定产销对接关系建立、贫困户增收脱贫等方面量化评估工作实效,坚决完成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这一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政治任务。